·最新动态
·招商动态
招商动态
南京国路沥青有限公司第二次环评公示
2010-03-07 11:14:23
(已经被浏览438次)
南京国路沥青有限公司 沥青储罐新建项目(年中转量6万吨)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、前言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,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,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,如环境空气污染、噪声影响、水环境影响等,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。为达此目的,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,在向各位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,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。 二、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公路建设作为中国“十一五”期间拉动内需的有效措施得到了大力发展,至2009年年底中国完全可望实现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万公里的奋斗目标,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,高速公路的密度甚远。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,以后期间中国将掀起新的一轮高速公路建设高潮,道路沥青的需求量将大幅度提高。 道路沥青需求的剧增,使得生产的均衡性和供货的集中性矛盾(沥青需求高峰为每年的6~11月)更加突出。鉴于此,南京国路沥青有限公司筹划在南京栖霞建库容为2.86万m3的沥青库,年中转沥青6万吨,以代储、中转、销售进口和国产道路沥青,服务于高速公路建设,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 三、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: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,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。 废气:本项目采用清洁的轻质柴油为燃料,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;工艺废气为沥青储运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,主要为沥青罐呼吸以及作业损失,属于无组织排放。 固废: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、清罐时产生的罐渣、底泥,以及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油。 噪声:生产车间设备噪声,各类泵。 四、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:生活污水经化粪池+沉淀池处理达标后,用于农田回灌及浇灌绿化。 废气:轻质柴油产生的污染影响较小;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①所有罐体均需做到密闭性良好;②装置生产区的阀门及管件均选用高密闭性材料;③加强厂区管线系统的保养;④码头、槽车装卸时,应加强管理,严格操作规程;⑤加强绿化建设。 噪声:通过厂区合理布置,将大噪声的设备远离厂界,安装在室内或加必要的减振、隔声措施,通过厂房屏蔽、距离衰减、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。 固废: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,罐渣、底泥及污油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,不产生二次污染。 五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沥青储运项目,新建储罐容量2.86万m3(共计12只),年中转沥清量为6万吨,对照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本)》(2005年第40号令)、《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,本项目未被列入鼓励、限制和禁止类,因此项目属于允许类。 同时,本项目经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(《关于同意南京国路有限公司沥青仓储物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》,宁栖发改字[2009]115号,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局)。所以,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。 2、选址可行性 南京国路沥青有限公司使用石埠桥村原金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土地,该地座落在石埠桥石埠寨组,原土地证号为区土字第03642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,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。 从当地功能符合性来看,本项目选址合理。 3、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(1)本项目少量生活废水经合理治理后回灌农田,对水环境影响较小; (2)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储运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、苯并[a]芘,在密闭的罐体中储存、密闭的状态下经管道运输,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;燃烧轻质柴油产生的废气,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。 (3)项目的各种设备噪声较低,对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,不影响周围声环境功能。 (4)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处置,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。 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过治理后,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,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。项目投产后,对环境的影响较小,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现状。 4、清洁生产 本项目产品属于允许类,生产工艺简单,污染物产生情况简单,整个生产过程较为清洁,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。 5、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,如若发生大的泄漏事故或爆炸事故,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会造成较大影响。建设方应严格制订、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,本项目风险事故在风险可接收水平内。 6、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,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,选址可行,企业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,各污染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。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总体可性。 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。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: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书面意见。 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,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“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”的形式,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,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。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,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;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,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,公正无偏。 八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0年3月5日-3月15日 九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名称:南京国路沥青有限公司 联系人:王文田 联系电话:13505178796 十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联系人:徐林 联系电话:13912990404 邮箱:helloxw@126.com
 
关闭本页  
返回首页 | 招商平台 | 旅游资源 | 联系我们
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 页面版权所有  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红枫街21号  邮编:210033
电话:0086-25-85779137 85767212  传真:0086-25-85767212
http://www.qixia.gov.cn  E-mail:qxjdzs@qixia.gov.cn  中企动力提供技术支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