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投资程序
·相关手续
·参考文档
·政策扶持
 
 
政策扶持
受金融危机影响“困难企业”申报扶持政策表
2009-04-02 17:02:29
(已经被浏览372次)

   申报单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

   经营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

   法人代表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

   经 办 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

   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二 〇 〇 九 年 月

申 报 说 明

  一、“困难企业”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  1、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,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但恢复有望,暂时难以支付职工工资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
  2、已采取在岗培训、轮班工作、协商薪酬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且没有批量裁员的;

  3、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;

  4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、省、市产业和环保政策的。

  二、申报“困难企业”须同时递交下列材料:

  1、企业财务报表(2008年度、2008年3月起至申报上月);

  2、不批量裁员的承诺书;

  3、稳定就业岗位已采取的具体措施。

  三、本表报送一式三份。

单位名称

劳动保障证号

经济类型

产业类型

在册人数

参保人数

注册日期

注册资金

企业生产经营状况

财务

指标

数据

(万元)

流动资产总额

其中:货币资金

应收账款

流动负债总额

其中:应付账款

应付工资

2007年营业收入

2008年营业收入

2008年利润总额

2008年9月以来与去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下降

下降比例

%

从 年 月至 年 月单位已连续亏损

个月

亏损金额

是否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

□ 是   □ 否

申请期限:     个月

是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

□ 是   □ 否

申请期限:     个月

是否申请岗位补贴

□ 是   □ 否

申请期限:     个月

是否申请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

□ 是   □ 否

申请期限:     个月

注:上述三项补贴只能申请享受其中一项,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的,不得申请社会保险补贴。

企业工会或

职工代表意见

(工会签章)

年 月 日

(单位签章)

本企业承诺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年 月 日

 
关闭本页  
返回首页 | 招商平台 | 旅游资源 | 联系我们
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 页面版权所有  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红枫街21号  邮编:210033
电话:0086-25-85779137 85767212  传真:0086-25-85767212
http://www.qixia.gov.cn  E-mail:qxjdzs@qixia.gov.cn  中企动力提供技术支持